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姑妄言之姑听之,不喜听之自走之。

小时候总在盼望着长大,长大后又开始怀念小时候。

懵懵懂懂的小学读完之后,我正式步入了县城初中。就在这个时候我父母跑动关系,东家门里进去,西家门里出去,终于把发配边疆的自己任职到了县城,此时家境略有改变,父母在县城当中买了一套房子,而我也搬进人们口中的商品房之中。

时值十二三岁,正是叛逆的时候,天天把自己幻想忧郁到极点,打架闹事,抽烟酗酒是我初中三年的主旋律。

不习惯住在如同牢房一般一掩门如同监狱之中的商品房,喜欢夜夜游荡在滨河路旁,踩着昏暗的路灯,站在路边像一条没有门路的丧家犬,孤零零看着来来往往神色匆匆的行人。

初中时期学习不好,费脑子的正负数,函数一直是我心中的梦魇,而那作业本之上鲜红的大叉更是我回家挨揍的理由。

心思活泛的我,发现父母常年教书育人,导致眼睛近视,凭借着这一点,偷偷拿修正液把大大的叉字给涂抹干净,然后上交给已经在家中严阵以待的父亲手中。

正当我抱有期望准备蒙混过关时,却忽略了父母这么多年的经验,拿在灯光之下,作业背面的红叉显得格外清楚,父亲二话不说起身就拿放在一旁的皮线,而我转身则跑进自己的小卧室,不大一会儿,已经反锁的木门被撞开。

如果你曾和我住在同一栋楼中,那你能在2008年到2010年之间,每晚的8、9点,听到一个孩子的哭声,那没错就是我。

于是我害怕回到那如同牢房一般的商品房中,路上的笑脸阳光,总是在我开门的那一刹那间,消失的无影无踪,感受不到外边暖意洋洋的日光,只能看到父亲如同冰窖一般铁青的脸,和打在人身上火辣辣疼的皮线。

我性格也是倔犟,每晚的一顿抽打,不经没有换来我学习上的一丝进步,反而是越来越差,记得又一次数学考了21分,那张试卷挂在我卧室的门上,每晚吃完饭,做完作业,就要面对着如同嘲讽一般的21分的试卷,面壁思过半小时。

看着门上鲜红的21分,我胸口发闷,那鲜红的数字,仿佛活了一般,在我眼前跳来跳去,朝我做着鬼脸,全然不顾已经泪流满面的我,于是我一伸手,将它撕了下来,扔在地上,踩了几脚,然后拔腿就跑,我害怕看到身后那双愤怒,绝望的眼神。

我这一跑就是两年,两年之内,从来没有在晚上12点之前,进过家门。

父母口焦舌燥的四处寻我,最后无奈只能放弃。而我却蹲在阴暗的角落里边,泪流满面,我真的不敢回家,我怕挨打,我怕看到那双恨铁不成钢的眼神。

初中孩子没什么钱,谈不上夜夜笙歌,灯红酒绿。每个人凑一点钱,买上两包香烟,聚在阴暗的地下室KTV,觥筹交错,称兄道弟。喝大了就拿着还没开封的砍刀和锈迹斑斑的钢管,四处寻找平时我们看不爽的同学,毒打一顿,这就是我每晚的生活。

俗话说,常走夜路哪里能不遇鬼?

某天夜里,给狐朋狗友过完生日的我,醉意熏熏,东倒西歪的走在那已经此起彼伏的滨河路上。小县城后半夜,灯海之中,唯我、河水、路灯三人而已,莫名感觉自由无比。

老远看到有一人,白色衣衫,向我走来。

走近一看,却是一女子,身着白色旗袍,上面坠着青色的小花儿,宛若那光彩照人的青花瓷,婉约优雅。

女子大概一米六五左右,比那时还未长高的我要高出半个脑袋。

我看着这个徐徐向我走来的女子,一头乌黑油亮的头发,盘在脑后,白皙的脸庞之上两条柳眉,平和舒展,樱桃小口,略微张开,里面贝齿颗颗。

一身合适的旗袍,将曲线展露的格外诱人。脚上踩着淡色的小皮鞋,发出清脆好听的声音,我从未见过这样气质优雅,引人神往的女子。

我呆呆的看着这个女子,缓步向我走来,左手手腕上环着一个黑色的小包,精巧之余,让我自惭形秽。

我醉眼朦胧,看着这个马上就要和我擦肩而过的女子,鬼使神差的居然朝她点了一下头,问了一声:“你好!”

女子听见我说的话,嘴角带着笑意,右手放在小包之上,略微弯了一下双腿,做了一个打招呼的姿势,朝我点头算是回礼。

女子自我身边走过,而我却不能自拔,转过头看那一道倩影,不急不缓的离我而去,一迈步居然跨出几十米远,又是一步,消失在黑暗之中。

看到那道倩影消失在我视线之中,惆怅之余,也不禁感慨,这女子也难免走的太快了吧。

回到家中,四周一片漆黑,和往常一样,等不到我回家的父母早已入睡,我蹑手蹑脚的钻进自己的卧室之中,打了一个酒嗝,脱了衣服躺在床上正准备睡觉,突然后背发凉,钻出密密麻麻的冷汗,喝醉了的我反映居然如此之慢,那个女子在路灯底下没有影子,虽然说能看到她的脚,但是根本就没注意到什么她的脚是否迈开,更何况,是怎样的女子才能一步跨出几十米远?

架不住已经上头的酒意,迷迷糊糊的睡着,心中不断浮现一个字:“鬼!”

梦中,我第一次遇见“我”,和我是一般模样,却是赤裸着上身,后背上纹着十殿阎罗,前胸纹着六道轮回,浑身散发着幽蓝色的光芒,一张口却是一股稚嫩的声音:“想不到你小子居然能遇到她。”

我看着这个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人,心中却不曾有一丝害怕,反而觉得是亲近无比:“她是谁呀?”

“我”摸了摸自己光溜溜的下巴,没有一根冒出头的胡子:“就是一个可怜的游魂而已,专门吸食好色之人的元阳精气存活。”

“我”双眼之中透着一股怪异的神色:“也就你小子还没开窍,不懂那男女之事,没那色心,不然你早被那游魂吸干了精气神。”

“谁说我不懂男女之事了?”我不服气的犟道。

“我”哈哈大笑:“你是说从你那狐朋狗友的手机里看到的小视频?”

我顿时觉得不好意思,平时那都是几个人悄悄的聚在一起,插上耳机看的呀,看得我是云里雾里,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,那眼前的这个他又是怎么知道的?

那人仿佛猜透了我的想法,撇撇嘴:“你能看到,我当然也能看到啊,有什么大不了的,全都是马赛克。”

那人借着说:“我在某种意义上来讲,我就是你啊。”

看我仍是一脸疑惑,那人摆了摆手:“算了,你以后会知道的。”

蓝色幽光逐渐散去,就看那人渐渐消失在我的眼前留下最后一句话:“以后多长点心,我是能救你,不代表我次次都能救到你,再说了我好歹也算的上一号人物,出手教训那种不入流的货色,多没面子,被人听去了,我这一世英明就这样毁了。”

等到我再见到那人时,已经是七八年后,在恐怖的424家属楼中,而他也确实没说谎,他和我长的一模一样,也许真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,我就是他吧。

凭借着这一道免死金牌,我在出了车祸的当天晚上,跪在马路旁,就在那女人带走死者灵魂,最后消失的地方,拿柳树叶子擦了擦自己的眼睛,一个碗一只筷子,筷子头朝向我这边,反拿着筷子,敲着从我房间中带出来的一个陶瓷碗,里面烧上些纸钱,细碎的敲动瓷碗。

筷子打击着瓷碗,发出清脆的声音,传遍整个已经没有行人的十字路口,碗里的纸钱灰烬,飞飞扬扬,我准备招魂唤来在这个交通黑点上,发生车祸的所有亡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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