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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九九五年,二月初六,惊蛰。

傍晚,夕阳的余晖渐渐逝去,勤劳的妇人们开始生火做饭。

一缕缕炊烟从林立的烟囱中袅袅升起,搭配着夕阳、晚霞、远山,将这片位于山间的小村落渲染的宛如一副油画,美得醉人。

陈凌赤着脚走在水库大坝上,眼睛不断打量着四周的景色,这是他来到这里的第三天,村子周围已经快被他逛了个遍。

山林、水库、麦田几乎遍布他的足迹。

尽管很无奈,但内心深处已经接受了穿越到1995年的事实。

“只可惜,积攒小半辈子的财富,这下什么都没有了。”

陈凌惆怅的叹息一声,蹲在大坝不远处的池塘边上,清洗脚上的淤泥。

现在刚入二月不久,太阳落山后,山里的气温骤降,池水很凉。

陈凌匆匆洗了下,就冰得受不了。

在旁边抓了把枯草擦了擦脚,把干净的棉鞋穿上才舒服了些。

穿好鞋,趁着昏黄的天色,陈凌能看到池塘水面上自己修长挺拔的倒影,俊朗的外表,小麦色的健康肤色,虽不突出但非常匀称有力的肌肉,无一不表示这是个朝气蓬勃的年轻人。

“虽然我们同名同姓,相貌也有九分相似,但我知道,你不是我。”

陈凌盯着池水中的倒影,轻声自语着。

因为前世的这个时间点,他正在读大三,毕业后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十多年,不曾娶妻。

而现在的这个陈凌,不要说大学了,高中都没上完,现在二十三岁,却已经有一个结婚两年的妻子。

这一桩桩一件件,根本就对不上号。

更何况,还有这山这水这村子,也不是自己熟悉的老家。

所以,陈凌这两天一直在思索这件事,他知道自己这不是重生。

但是要说穿越,这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穿越。

很大概率上,这应该是穿越到平行世界的另一个自己身上。

只不过,这个平行世界的陈凌,不仅人生轨迹与自己完全背道而驰,性格也是两个极端。

好吃懒做,胸无大志就不说了,成家后也没什么男人样子。

每天睁开眼第一件事就是管媳妇要钱,然后蹬着一辆凤凰牌的大横梁自行车,去县城的台球厅和街机房潇洒去。

当然,有时候他媳妇也拿不出钱,然后这混球就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,故意找茬发脾气动手打人。

尽管他这媳妇贤惠漂亮,相貌和身段都是一等一的,这混球也照样下得去重手。

前阵子,县城过庙会,这家伙不知道去哪儿喝醉了酒,夜里回来闹着发脾气,对着媳妇就是一通打,怪没给他准备吃的。

其实哪里是怪没给他准备吃的,分明是嫌县城过庙会,没从媳妇手里要到钱,晚上回来找借口发泄。

后来远在深山的大舅哥不知怎么知道了,过来把他狠揍了一顿,警告他再敢动手打人,宁愿让妹子守寡,也要弄死他。

原主被打的不轻,又遭到大舅哥恐吓,在床上躺了两三天,结果就成了现在的陈凌。

不过在外人眼里看着确实老实了不少。

可以说,陈凌前世最瞧不起的那种男人身上的特质,这个平行世界的自己身上全都有。

这让他有种戏剧性的荒诞感。

更关键的,是他现在不知道怎么面对那个娇俏动人的小媳妇。

天色见黑。

陈凌回到村子里,路上也遇上不少同村的村民。

就算走了个碰面,也没啥人愿意跟他打招呼。

因为懒汉在农村是很被人看不起的。

何况陈凌这个懒汉,早就名声在外了,十里八乡谁不知道?

高中辍学后,这家伙也跟着人外出打过工。

先后做过保安、服务员、搬运工之类的工作,没有一个干得长久的。

就是因为他太懒了,吃不了苦。

每次干活都挑三拣四,重活累活不想干,夜班不想干,还经常偷懒,老是这样搞,哪个老板用他?

刚开始同村人还替他说好话,结果他好几次都不听劝,还连累好几个人丢了工作,后来就没人愿意搭理他了。

就这样,在外面混了没两个月,干啥啥不行,就灰溜溜的回村了。

他是家里的一根独苗苗,十岁时母亲走失后,就跟父亲相依为命。

老头儿疼他,舍不得打他骂他,除了叹气外,连重话都不肯说两句。

这就越发让他变本加厉,名声也越来越不好。

本来这样的人,在农村是讨不到媳妇的。

不过他父亲是县里的邮递员,有次往深山一个寨子里送信件的时候,救了一个采药人。

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,每半年都要往深山里跑几次。

一来二去交情渐深,采药人为了报答救命恩情就想把女儿嫁过来。

那个时候,陈凌的父亲正为儿子的婚姻大事发愁呢,听到这话顿觉喜从天降,哪有不答应的道理?

其实这也是人家的寨子比陈凌所在的陈王庄还要偏僻,在更远的深山里,不知道陈凌什么德行。

不然的话,就算是报恩恐怕也得慎重考虑了。

“也是这混球运气好,有这样一个老子,要不然指定打光棍。”

陈凌走在青石板铺就的小道上,内心不由得想起自己的父亲。

不管是前世,还是这里,两位父亲在对待儿子上,都是倾尽了所有。

只可惜命都不大好,没享几天清福,就早早的过世了。

实在令人叹惋。

天色完全黑下来的时候,陈凌回到了现在的家,一个朴素的农家小院。

院子里有着压水井、葡萄架、梨树、桃树、鸡舍……

此时天色已黑,陈凌找到灯绳,把电灯拉开,准备做点晚饭。

早晨就出门了,在外面转了一天,中午都没吃饭,眼下早已饥肠辘辘。

只是刚要准备吃的,门口挂着的厚布门帘被撩开。

一个身材纤细的年轻女人,梳着麻花辫,胳膊上挎着长柄竹篮走了进来。

陈凌瞄了眼,竹篮里装着碳块。

现在是二月初,夜间气温还比较低,房里还烧着铁皮炉子取暖,不然晚上冷得没法睡。

所以每天做晚饭的时候,王素素都会趁着从后院窖里取菜的功夫,装上一竹篮子新碳,以备夜里用。

这个过程每天都要来一遍。

只是她今天一进门,就见陈凌站在屋子中央,眼睛正盯着她看。

两人一对视,陈凌明显看到王素素眼中闪过的惊惧,只见她身子一哆嗦,竹篮啪嗒掉在地上,炭块哗啦啦滚了一地。

“我、我……”王素素顿时身子绷紧,神情满是畏惧和慌张。

仿佛生怕下一刻,迎来的就是陈凌的大骂,和拳脚相向。

结果等了几秒,见陈凌愣着没动,脸上也没什么多余表情,王素素明显更害怕了。

急忙蹲下,把炭块一块块捡回竹篮里。

一边捡,一边小心翼翼的偷看陈凌,怕他突然发脾气。

结果陈凌并没有什么反应。

她哪里知道,眼前的陈凌已经不是那个对她非打即骂的陈凌了。

再者,被大舅哥一通暴揍,换做是以前的陈凌恐怕也不太敢再无缘无故的动手打人了。

“去后院取炭了啊?我还以为你出门了!”

陈凌笑了笑,虽然已经来到这里三天,但每次见到这小媳妇,还是忍不住在心里泛起一种惊艳之感。

细嫩白皙的脸庞,水灵灵的大眼睛,俏生生的站在陈凌面前,如一朵山茶花般清丽可人,柔弱又不失温婉醇和。

这样的纯天然美女,在十五六岁小姑娘都开始化妆的后世,已极其罕见。

不过看着王素素怕他怕得跟个小兔子一样,瑟瑟缩缩的小模样,陈凌颇为心疼的同时,心里有种浓浓的负罪感。

这混球脑子坏了吧,这样的老婆也舍得打。

心里嘀咕着,陈凌走过去想帮她把碳收拾干净,却把王素素吓得不轻。

条件反射一般抱住脑袋,满是碳黑、裂口的手掌,正对着陈凌的视线。

让他心脏突然不正常的抽动了一下。

“我来吧,你倒点热水把手洗一洗。”

望着眼前这个年轻女人,陈凌即便还没适应眼下新的身份,也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。

不然的话,心里着实不太舒服。

陈凌这话一说出口,王素素愣了下,水灵灵的杏眼微微瞪大,明显有些意外。

随后想到这些天他确实不敢再去县城瞎混了,但一天天在外四处闲逛也不着家,晚上睡觉也是一动不动,离她远远的。

估计是前些日子被大哥找上门,把他吓到了吧,不然以他的性子,又怎么肯对自己低声下气。

想到这里,王素素眼神黯然的低下头,很小声的道:“大哥不是我找来的,他见结婚这两年我没回过家,家人又对我很是思念,就过来探望一下,真不是我写信告诉大哥的……”

王素素说着就哽咽起来,蹲坐在门槛上,后边的话实在说不下去。

“我……”

陈凌一时语塞,不知道该怎么解释。

但王素素的一系列反应,让他对原主的恶劣程度又多了一份认识。

“真他娘的造孽啊!”

这混蛋玩意儿,给他留下了不小的烂摊子。

唉,麻烦事儿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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